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岗稳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统计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号)文件要求,为鼓励和引导企业春节前后稳定生产、快速复产,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现拟向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参保归属市本级的11家企业发放补贴。为确保发放程序公开、公正,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企业认真核对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反馈。
监督电话:0394-8228665 0394-826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