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周口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我办牵头制定了《2023年周口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023年周口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
建设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4万人次以上(含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2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600人),新增技能人才15万人、高技能人才5万人(含技师高级技师1500人);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12万张,有效使用4万张以上。(县市区及部门任务分解见附件1、2)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实施十大培训专项。持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服务发展、稳定就业,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主攻方向,紧盯产业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开展冠名班、订单式、定岗式、套餐式、项目制等更加精准、更加灵活、更有实效的技能培训,扩大高精特新中高级技能人才供给,全面提升培训精准度、人岗适配度,积极破解“招工难”“技工荒”等结构性就业难题,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提质升级发展深度融合。
1.实施制造业技能培训专项。紧密对接我市十大百亿级特色优质产业集群,以项目制培训为引领,全面加强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终端、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新兴产业我市标志性高端装备高级工以上技能提升培训,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大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负责,第一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专项。聚焦现代服务业强市建设,推动养老托育领域技能培训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将养老护理员、保育员培训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持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加大老年人应用智能化设备操作等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挖掘周口厚重历史文化,创新推动文旅文创深度融合,赋予姓氏文化、伏羲文化、老子文化、非遗文化、中华(河南)老字号等传统文化,加大文化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持续打造羲皇故都、老子故里等文化旅游品牌,高质量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文历史旅游区。(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以西华胡辣汤、商水油条、邓城猪蹄、太康肘子等特色地方小吃为引领,带动全市各具特色的餐饮人才培育,打造区域品牌,同步推动相关农产品产业振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挥周口纺织服装制造大市和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承接地优势,以商水、太康、扶沟、项城等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阿尔本、庄吉服饰、水天服饰等企业为重点,加大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打造“周口织女”人力资源品牌。(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发挥周口陆上、内河、空中交通优势,加大交通运输、航空物流、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等技能人才培训,助力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物流枢纽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3.实施高素质农民技能培训专项。坚持藏粮于技、藏粮于地,以当地特色产业、特色品牌为重点,加大高附加值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操作及维修等产业从业人员培训,以及农村电商、创业致富带头人、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等培训,持续推进“整村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林业保护中心、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4.实施“安全周口”技能培训专项。加大化工、金属冶炼、石油及天然气操作人员,建筑现场施工、特种作业施工人员,保安、巡押运、安全检查等安全保护服务人员等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推进区域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未依法成立职业培训机构的企业不得开展政府补贴类高危行业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5.实施“绿色周口”技能培训专项。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从业人员、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护路工、园艺工、农作物植保员等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林业保护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6.实施重点群体技能培训专项。组织毕业学年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各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卫生防疫人员、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海(船)员、社区矫正对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在押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未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晋升上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刑期至2025年前)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有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健康需求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卫健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
7.实施职业院校技能培训专项。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扩大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招生规模。推动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积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中国特色学徒制培训。深化技工院校放管服改革,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技工院校。以“名师名校名专业”为抓手,推进技工院校优质校和优质专业建设,开展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打造新时代技工院校品牌,提升整体办学水平。支持技师学院设立分校,按规定举办企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实施人力资源品牌培训专项。对接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品牌基地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第二批市级人力资源品牌基地,加快第一批3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进度,支持县(市、区)开展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开展绩效验收,以品牌带动培训评价、就业增收一体发展,共同打造周口人力资源品牌新名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9.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围绕我市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加强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育,年完成新增技师、高级技师1500人。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支持企业依托培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等,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尤其是技师学院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扩大高级工班(类))以上招生规模,力争年招生3000人以上。扩大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高级工培训占比,年内培训不低于600人。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突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可直接认为为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政府补贴类培训向高技能人才聚焦,大力开展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急需紧缺、高精特新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各地采取项目制、订单式、套餐式、政府招标等方式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局)
10.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专项。统筹全市职业技能竞赛,高质量举办第二届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推动县(市、区)普遍开展综合性技能竞赛活动,年开展不少于20个职业(工种)竞赛,举办20场以上赛事活动,实现200名以上选手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周口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优化培训评价结构质量。开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质量年活动,按月分析培训评价质量结构,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强化目录清单管理,2022年各级审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机构不得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评价;坚持企业培训抓持证、院校培训抓就业、社会培训抓订单,突出区域主导产业,突出中高级技能培训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方向;各县(市、区)制造业类补贴性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年度补贴性培训总量的20%,农业类补贴性培训人次数不低于年度补贴性培训总量的30%;积极开展企业职工自主评价工作,提高高技能人才占比,全年新增企业自主评价机构100家以上;目录清单内有本区域相关专业评价机构的,一律不得邀请外地市和外县(市、区)机构进驻;纳入目录管理的企业培训中心,必须具备与培训相一致的师资(具备相应数量的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场地、设施等基本条件。未经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除技工学校外,县(市、区)所属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跨县(市、区)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市直培训机构到中心城区之外的其他县(市)开展补贴性培训需经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责任单位: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三)加大政府补贴培训评价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结果公示、资金申领全过程要求(见附件3),所有补贴类信息必须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2023年1月1日前相关延续信息继续录入原系统)或“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实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进一步压减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类培训取证规模(各县市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合格证书总量不超过取证总数的10%)。合格证书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有明确学时规定的除外)。无法律或省级以上文件规定的,不得随意指定定点机构。
1.严格开班审批。压实培训机构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责任,开班前开展问卷调查,严格比对人员信息,杜绝无相应培训意愿、无就业意愿、无就业能力人员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并将培训人员、师资等信息录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开班人数以实到培训人数为准,培训人数以实地检查在位平均人数为准。通过录像、远程视频等手段可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抽查检查。企业职工须参加与本人岗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工种)培训,转岗职工参加培训的职业(工种)与原岗位职业(工种)不得隶属于同一职业分类。培训机构不得对除特殊职业教育、普通高校外的毕业年度在校生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除外)。职业技能培训师生比、工位与培训学员比保持在1∶20以内,每个专业每个班级不少于2名教师,每班人数不超过80人,每课时不低于40分钟,实操培训不少于总课时的60%。同一培训机构对同一企业同一职业(工种)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超过200人,具备开展学制教育资质的培训机构年内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总量不超过1000人,其他机构年内不超过400人。
2.加强过程监管。培训期间,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或随机抽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补贴培训须通过人脸识别签到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入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主管单位通过远程实时巡查、视频回放、查看人脸识别签到记录等方式监管;理论教学全程录像,实操培训每学时连续录像不低于15分钟,对同一班次录像无法显示全体参训人员达3次及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支持县(市、区)利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或自筹资金建立本地信息化监管平台;培训视频留存3年;对培训期间确有特殊原因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可在结业考核前通过补课等方式完成规定课程(须全程录像),计入培训到课率;培训结束后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暂停结业考核,重新组织培训或取消当班补贴资格,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整改。
3.严格结业考核。对能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必须组织培训学员参加评价或考核,对直接组织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不予认可。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考核、评价的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动态退出。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依纪依规处理,问题突出的纳入“黑名单”,动态退出。
4.及时安全拨付资金。对申领补贴的要落实两人以上经办审查签字,加强内部监督;审查结果在官方网站等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人社部门按月汇总推送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等信息,由财政部门再次审核确认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加大电子职业培训券应用管理。对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技能电子培训券,加强线上、线下培训应用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不得转让、以证换券、无证无价”要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通信管理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高质量推进技能河南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强化顶层谋划、统筹指导,及时解决推进难题。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牵头作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执法检查、督导调研,加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调度考核,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督导、全年总结制度,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二)强化培训监管。纳入目录清单管理的培训机构培训专业依法变更的,自变更之日起即可承担相应补贴性培训任务;培训机构可将不超过总课时40%的理论学习部分依托目录清单内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对未纳入全省监管系统的互联网平台组织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上一个培训项目未考核或考核结束不足一个月的,相关人员不得再次参加政府补贴培训;对“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存在快进播放、多窗口学习、连续5分钟内无弹窗管控、无法进行人脸活体比对、专业课程学习不按内容先后顺序设置管理、每课时无随机保留影像照片等情形之一的,培训结果不予认可;
(三)强化资金统筹监管。压实属地统筹监管主体责任,县(市、区)财政部门要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结构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部门培训资金、地方人才经费以及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培训、评价补贴比例,年内不低于资金总额的20%。支持县(市、区)进一步细化补贴政策,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等支持。抓好2022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进,收缴违规拨付资金,并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对挪用、占用、截留、以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资金以及违反政策规定、超逾权限搞政策变通造成资金使用不合规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具体执行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国赛、省赛、市赛优秀选手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抓好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第二届全市职业技能大赛等重要节点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进企业、进院校、进社区、进农村“四进”宣传,让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成为社会共识,营造“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附件:
1.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县、市、区).doc
2.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市直部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