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中旬,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88家,其中在建工程项目315个次,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181个,立案查处欠薪案件48起,结案48起,结案率100%,为5125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4550万元,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起,将5个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主体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向社会公布3批次7起重大典型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坚持依法治欠,积极宣传《条例》及其配套政策,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深入企业、工地,通过政策解读、以案说法、在线咨询等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普法宣传,累计开展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提高《条例》知晓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治欠保支长效机制。以推广应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为主要抓手,努力实现农民工实名制考勤、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等长效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在建工程项目台帐,利用支付监管系统实时掌握项目情况,规范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各项长效机制指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源头治理成效进一步显现。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劳动用工年审、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根治欠薪夏季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欠薪问题等专项行动,紧盯建设项目和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企业,市县两级联动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四是认真查办欠薪案件。通过多种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借助网络平台建立24小时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上级转交欠薪线索,对上级督办欠薪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明确专人负责,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五是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将欠薪引发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小”、“早”阶段,坚决避免小问题酿成大事故。开展欠薪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对因欠薪引发的信访问题采取多部门联合会商、领导包案、专项督导等方式,逐一研究解决对策,依法依规综合采用行政、经济、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置,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