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实施依据
1、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5月26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
2、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6月1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
二、政策落实情况
1、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截至11月底,因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市共减征失业保险费4232.17万元,惠及7188 家参保单位,23.92万人;
2、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5个困难行业和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11月底,共为45家申请企业办理缓缴手续,惠及职工7996人,缓交金额130万元;
3、结合我市基金结余情况,于6月下旬开展了稳岗返还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共为715家企业核定、发放稳岗补贴1617.53万元,惠及参保职工41142人;
4、截至11月底,全市共为26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75 万元,经部发数据比对,共为5家企业18人发放扩岗补助1.8万元。
三、具体做法
1、编制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服务指南和政策清单,依托广播电视、报刊、局官网、企业QQ群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发布,努力扩大政策知晓度。
2、全面推广“政策找企”主动服务模式,编印《失业保险知识普及》小册子,依托“万人进万企”“助企营商”等活动,深入企业“手把手、面对面”,集中深入系统宣传,让企业和职工听见政策“好声音”。
3、统一标准提效率。对企业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和计算方法、申请渠道、严重失信企业查询渠道、公示程序、资金拨付渠道、办理时限等事项和环节进行规范统一,优化了经办流程,为政策最大限度、最快速度推进提供保证。
4、转变模式扩范围。围绕“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的思路,重新梳理优化经办流程,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依托网上申报程序,让申报企业“零资料、零跑路”,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5、优化审批速拨付。加强与市财政部门对接,优化审批方式,确保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及时到位,切实做到应发尽发,应返快返。
附:1.政策宣传图片.docx
2.(豫人社规〔2022〕7号)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pdf.pdf
3.豫人社规〔2022〕5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pdf.pdf
周口市失业保险中心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