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的通告
根据《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周市监办〔2022〕84号)、《周口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周双随机办字〔2022〕4号)要求,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按照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和双随机相结合的精准化监管工作目标,分别采取A类企业(非企业)抽取1%、B类企业抽取3%、C类企业抽取10%、D类企业抽取20%的比例进行高效监管。随机抽取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川汇分局登记的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作为检查对象,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分派至检查对象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随机匹配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及时完成了检查工作,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见附件。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