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用车审批,对按照年度计划报批的公务用车,实行“限时办结、集中会签、进展追踪”制度,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受理
购车单位向事管局提交购置审批报告(函),车管科初步审核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当日(1个工作日)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或一次性补充材料清单通知书(清单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
二、审核建议
车管科进一步审核,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建议;
三、集中会签
每月15日、30日前后,集中提交局领导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此项工作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批办理
批准办理的,3日内通知购车单位填报审批手续,不予办理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以上程序20内工作日内完成。
五、进展追踪
督促购车单位在审批手续发放45天内,启动购车程序(特殊情况延期须说明情况),车辆购置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后5天内将行车证信息报送车管科备案;
六、定位标识
车辆入户后,督促购车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定位设备安装和公车标识张贴,完成图片报车管科备案;
七、其它事项
特殊情况下的急需车辆,符合条件的3-5天内完成审批。
联系电话:8262566
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