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周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列其中,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觉承担起节约能源资源的责任和义务,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践行绿色低碳为行动主旨,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引领节能环保意识,着力做好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在组织领导、宣传动员、节能改造、能耗监测、维修保障、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经验,先后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国家级“能效领跑者”荣誉称号、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