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办【202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周口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房补贴政策及标准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缴纳契税,住宅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二、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一)申请资料
1、《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可在窗口领取,一式三份);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购房者身份证(验原件);
5、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一份;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须为实际购房者,有多个共同购房者的,须确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及补贴领款人。
申请人自行下载《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在购房补贴窗口领取《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完善所需资料后,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窗口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核验,资料齐全的,进入审批程序;资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备。
3、审批
经审批认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已申请购房补贴”条形印章后,退还申请人资料原件,由审批人签署意见,进入核发程序;不符合条件的,注明理由并退还其申请资料。
4、契税补贴发放
审批程序完成后,购房补贴15日内发放到位。
三、受理地点、时间
1、受理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购房补贴窗口。
2、受理时间:工作日9点—17点
四、其他事项
1、购房补贴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发放工作结束后,结余资金全部缴回财政。
2.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的,须承诺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未尽事宜,由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税务局等部门会商解决。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申报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94-8221088
附件:周口市中心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附件
周口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 (购房者)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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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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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房补贴房屋情况 |
购房总价(元) |
房屋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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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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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 纳情况 |
契税完税凭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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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契税金额(元) |
完税凭证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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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补贴相关信息 |
领款人 (申请人) |
银行账号(借记卡) |
开户行(具体填写到支行、分理处、储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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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购房者) 承诺 |
本人申请购房补贴,承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各种原件和复印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并于该房屋全部权利人取得一致意见。现代表房屋全部权利人申领购房补贴,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纠纷等,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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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代表该房屋全部权利人领取市购房补贴________________元(按购房所缴纳契税金额_____计算)(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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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购房者):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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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该申请人符合发放购房补贴的条件,补贴金额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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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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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同意发放购房补贴______________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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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年 月 日 |